金属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委员会
关于发布P站 金属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研究院:
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学院信息发布审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P站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苏大委宣〔2022〕11号)、《P站 校园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办法》(苏大委宣〔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审校范围
学院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电子屏、海报等信息发布,以及学院对外出版物和对外媒体发布的所有信息。
审校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各审校责任人要全面把关、严格审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防止泄密、错误和有害信息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和传播。
审校流程
(一)“三审”
初审:信息供稿部门负责人为初审责任人。初审应逐字逐句逐画面审核信息全部内容,严格按照有关媒体信息发布规范,把好真伪关、知识关、文字关,并判断信息是否具备发布价值,是否符合学院发布范围。
复审:学院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为复审责任人。复审审读全部信息内容,并对信息表述准确性、所涉业务规范性等信息质量进行审定;初步判断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内容;若信息涉及多个部门,由责任人负责必要的沟通协调。
终审: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为终审责任人。从学院全局出发,主要负责对信息的舆论导向,包括政治性、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审定。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报请分管校领导审定。
(二)“三校”
初校:信息原撰(编辑)人为初校责任人。重点通读、细读信息,解决和消除信息所存疑点、错别字,清除文法修辞差错等。
二校:学院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信息管理员)为二校责任人。重点校对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内容及段落安排不当等。
三校:学院分管领导为三校责任人。重点校对重要表述、专有名词等,避免政治性、思想性差错。
(三)流程
信息原撰(编辑)人完成初稿并初步校对后,提交至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签字(或通过指定线上流程确认)后,将信息材料提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
学院综合办公室信息管理员对报送信息进行复校,修改完善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并签字(或线上确认),然后提交给学院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
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并签字(或线上确认)后,将信息材料报送至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处。党委书记或院长进行终审,做出“同意发布”、“修改后发布”或“不予发布”的决定。
相关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研究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始终把严格规范作为信息发布的根本遵循,切实提高学院信息发布质量,为学院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守牢安全防线。任何新媒体平台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损害学校荣誉和利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严格审校管理。各部门、研究院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把信息来源、严把审校程序、严把观点内容,把好信息发布的质量关,守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
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发布错误信息、涉密信息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审核人的责任。
其他事项。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金属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