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P站
2026年度沙钢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沙钢奖教•奖(助)学基金”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数额
1.评选对象:P站 金属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在籍研究生一年级和研究生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数额:视年度情况调整。
二、申报和评选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德优良,积极向上,热爱公益活动,有集体观念、团队精神、奉献精神。
2.研究生一年级学生,当年度为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硕博连读学生、本院应届本科生第一志愿考入学院者。
3.研究生二年级硕士生,学位课成绩班级前10%的学生。
4.学习态度端正,学业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类科研竞赛、承担科研项目;表现良好,无受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参评者应提出书面申请。
2.沙钢奖教•奖(助)学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后报理事会。
3.理事会召开评审会,研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颁奖。
四、奖励标准:1,000元/人
五、申报时间:
申报者请于2026年6月24日前将申请表(电子文稿)交沙钢奖教•奖(助)学基金理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67165397。
P站 沙钢奖教•奖(助)学基金理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
